關於網路著作權的兩三事

在網路的時代,了解著作權是相當重要的,可以避免你誤觸法律,尤其
現在幾乎可說資料都用電腦互通,"可不可以使用"、"會不會犯法",我
想是老師與小朋友都需要去了解注意的


我找了幾篇文章可以給大家參考一下:

漫畫解釋什麼叫做"網路著作權"    點我

剪輯中使用素材所找到關於法律部分的說明
>>
法律諮詢服務網
結論其實是最好還是要聯絡擁有版權的公司或是作者洽詢才不易觸法

關於音樂版權,可以在GOOGLE搜尋 MUST還有IFPI這兩個單位協會
就可以找到很多資料,說不定,其實你曾經觸法,只是你自己不知道
而已。


這篇是前一陣子,一位台北縣國小老師做資訊融入教學教案被指控
抄襲部落格內容,目前已進入訴訟程序的案子>>
盜用事件
即使我是站在老師立場,我還是認為這位老師是錯的,原因在於他使
用別人的圖片並且將原作者簽名改成自己的,而且放在網站
(放在網站=公開發表)供其他人下載,並非只要教學使用就是無敵的。


當一個人創作一篇文章、圖片、音樂等創作品,此創作品當下就有了
所謂的著作權,你要使用此創作品便需要向作者索取"授權",有了授
權你才可以合法的使用這件創作品,但在網路時代,有些人創作東西
就是想要分享,那他要一個一個授權也很累,所以就產生了"創用CC"
的版權授權觀念,想了解的人可以看學校首頁下面,我就放了創用CC
的授權貼紙,宣告此網站的創作品與資源的使用方法,點進去可以進
入網站更了解創用CC。將來想利用網際網路創作或是在網路上
發表或分享一些東西,創用CC是有必要了解的。

當觸法時不是說一句"我不知道"或是"沒看清楚"等藉口就可以脫
罪,在網際網路發達的這個時代,除非你不用電腦不上網,不然這些法
律常識是必備的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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